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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补贴限额标准(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政策)

城衔
城衔 2024-01-20 【问答】 674人已围观

摘要[db:Intro]

1、按充电功率给予建设补贴

广东省充电设施补贴标准为:2021-2023年,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各地市高速公路快充站内充电桩参照珠三角地区补贴标准执行,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实际补贴标准根据资金需求总量进行折算。类似补贴的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浙江乐清、江苏宿迁、重庆市、成都市、淄博市、沈阳市等等。

2、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双重补贴

江苏常州对于纳入省统一管理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可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①交流充电桩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千瓦;②直流充电桩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千瓦;③居民小区内统建统营的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在当年标准基础上上浮10%,如同时具备有序充电功能上浮15%。在市充电设施监测平台中上年度充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可申请充电设施运营补贴。补贴标准: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标准不超过0.1元/千瓦时。类似补贴地区有广西壮族自治区。

3、单站一次性补贴

海南省对符合条件的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试点应用项目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或 400 万元奖励。 在 2021~2022 年试点期内,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 50 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 400 万元的奖励。类似补贴地区有伊金霍洛旗。

4、按投资额进行补贴

武汉市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 18000 辆,建成换电站 100 座。对 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且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换电站,按照换电站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投资奖励。

另有最新消息,陕西西安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的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临汾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闪付”平台在全市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1月25日上午10:00进行首轮发放,之后每半月发放一次。

二、发放范围

全体在临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临汾市即可申领消费券。

三、核补对象

在临汾市范围内入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国六标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微型车的非营运新车,并在临汾市上户登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不包括二手车交易。

四、消费券类别

购买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者分为三档,第一档,发票金额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每辆补贴5000元;第二档,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每辆补贴8000元;第三档,发票金额为2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12000元。

五、补贴形式

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领取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消费券车消费后,通过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六、领取方式

消费者通过手机打开“云闪付APP”,找到本地专区,点击临汾新能源购车补贴,领取汽车相应券种。

七、补贴流程

“云闪付APP”建立新能源汽车消费券专区,购车人首先领取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然后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购买流程如下:

第一步,购车人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右下角点击“我的”,之后点击奖励,在我的票券中核实是否有对应的优惠券;

第二步,确认优惠券后,直接点击首页付款码,在汽车经销商指定POS机具上,按照券面金额进行等额或大于券面的金额进行扫码核销,保留相应的汽车消费券核销小票;

第三步,通过POS机具刷卡1万元或以上金额,保留相应的POS小票;

第四步,剩余购车款项支付完成后,将相关资料提交汽车经销商。

汽车经销商收集相关资料并在活动期内提供至汽车消费券核补处,通过审核后,按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汽车经销商需收集如下资料: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人联系电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申领补贴本人“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借记卡、汽车消费券核销小票、汽车消费券核补信息登记表、银行卡交易金额大于1万元的POS小票。

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行车证发证日期和POS小票日期需在活动期内。“云闪付APP”定期公布审核结果。

八、补贴规则

1.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市级财政资金针对购车人的进一步补贴。

2.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3.资质审核通过后,将核补的资金发放至购车人本人的借记卡账户。

4.申请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购车人下载“云闪付APP”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单个用户限享受1辆汽车的消费补贴。

5.消费券核销后应尽快提交相关资料至经销商,由经销商统一办理新能源汽车核补手续,在活动结束前汽车核补资料未提交到汽车消费券核补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消费券自动失效。购车人的云闪付注册人、购车发票人、补贴银行卡账户,所有信息必须为同一人的方享受补贴。

6.对于未抢到消费券先行购买车辆的购车人,如在活动期内需办理补贴,可在接下来的轮次内去抢对应的消费券,抢到后到购车经销商处进行核销。

7.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面值与实际购车相匹配,方可享受补贴。

8.市商务局将在官网及时公示发券核销信息。

九、使用规则

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使用。新能源汽车消费券每个人仅限核销1次。

咨询电话:0357-2016068

特此公告

临汾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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